# 115020 招標中 (剩 12 天)

115年度KYOCERA雷射印表機耗材採購案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公告日:115/08/06 截止日:115/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059,150

押標金
$ 2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代碼 A.7.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韋小姐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8
機關代碼 A.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韋小姐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8
傳真號碼 (03)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20623@ntb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於115年12月31日前,增購金額為預算金額80%以內,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決標單價核實計付),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8/06
原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無須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未派員到場者,經機關通知期限到場仍未到場者,則依本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案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三)印章授權書:倘廠商於本案在報價、投標、決定契約價格及條款、簽署契約與履行契約之後續一切行為使用簽樣樣章,應填寫印章授權書。 三、有關招標規範疑義,請洽徵收及資訊組黃先生,電話:03-3396789分機1166。 四、「標價清單」及「招標規範」項目4品名誤植為「KYOCERA for ECOSYS P4060dn」,115年8月5日更正為「KYOCERA for ECOSYS PA5000x」。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韋小姐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8
機關代碼
A.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韋小姐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8
傳真號碼
(03)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20623@ntb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於115年12月31日前,增購金額為預算金額80%以內,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決標單價核實計付),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8/06
原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無須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未派員到場者,經機關通知期限到場仍未到場者,則依本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案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三)印章授權書:倘廠商於本案在報價、投標、決定契約價格及條款、簽署契約與履行契約之後續一切行為使用簽樣樣章,應填寫印章授權書。 三、有關招標規範疑義,請洽徵收及資訊組黃先生,電話:03-3396789分機1166。 四、「標價清單」及「招標規範」項目4品名誤植為「KYOCERA for ECOSYS P4060dn」,115年8月5日更正為「KYOCERA for ECOSYS PA5000x」。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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