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電子郵件信箱
NH20623@ntbna.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為決標日起2年內,增購金額以不超過原契約價金總額100%,增購項目之價金,依原契約決標單價核實計算,履約條件同原契約條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提出說明、減價,未派員到場者,經機關通知期限到場仍未到場,則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無須出示授權書,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 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 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三)有關招標規範疑義請洽本局徵收及資訊組黃先生電話03-3396789分機1166。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