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41 已決標公告

113年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個人電腦及筆記型電腦維護委外服務案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決標日:112/10/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97,100
原始預算
$ 10,199,184
底價金額
$ 10,097,1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代碼 A.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温子瑩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4
機關代碼 A.7.5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温子瑩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4
傳真號碼 (03)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19106@ntb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維運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得以換文方式通知原廠商依原契約規格、條件及決標金額(按月計價),繼續維護至簽訂新年度維護契約為止,不再召開議價會議,廠商提供之各項維運服務標準不得低於原契約之規範,延長本案維護期限最多12個月,上限金額新臺幣1,810萬9,32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洽秘書室温小姐分機1824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5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買賣交易安全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買賣交易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專案若未能於112年12月 31日前決標,維護期間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有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等行業) 3、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 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未派 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無須出示授權書,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 及負責人印章確認。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授權 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 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三)有關建議書徵求說明書疑義請洽本局徵收及資訊組黃小姐電話03-3396789分機1163。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温子瑩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4
機關代碼
A.7.5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温子瑩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4
傳真號碼
(03)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19106@ntb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維運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得以換文方式通知原廠商依原契約規格、條件及決標金額(按月計價),繼續維護至簽訂新年度維護契約為止,不再召開議價會議,廠商提供之各項維運服務標準不得低於原契約之規範,延長本案維護期限最多12個月,上限金額新臺幣1,810萬9,32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洽秘書室温小姐分機1824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5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買賣交易安全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買賣交易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專案若未能於112年12月 31日前決標,維護期間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有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等行業) 3、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 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未派 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無須出示授權書,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 及負責人印章確認。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授權 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 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三)有關建議書徵求說明書疑義請洽本局徵收及資訊組黃小姐電話03-3396789分機1163。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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