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h16509@ntbn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契約增購權利,期間至111年10月20日止,增購金額以標餘款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6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CB01071)或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且需下列各項證明文件:(一)領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許可函)。(二)投標廠商具有上開營業項目,並應檢附廠商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等各項文件投標。(三)承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書面文件。(四)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五)餘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承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如曾完成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書面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紀錄影本)
附加說明
(一)其他證明文件:1.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2.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及相關事宜,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如被授權人無法攜帶印章前來開標,應攜帶蓋有該印章之授權書並由該被授權人以簽名代替蓋章)。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採購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http://web.pcc.gov.tw),請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投標作業),支付系統使用費20元。
2.現場領取:請至本局出納股繳納本標案圖說文件費用每份500元,持收據至事務股領取招標文件。
3.郵遞領標:請備妥下列文件郵寄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秘書室事務股溫先生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註明領取之招標案號,併應附足郵資(掛號60元,限掛67元)之A4回郵信封及50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不符合本規定要件逕行退回寄件人。
(三)其它事項:
1.履約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及契約、設計圖說、施工規範等。
2.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1式1份。
3.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出席投標廠商自備環保杯,本局不提供紙杯。
(1)更正招標文件:(標單總表及標單明細表)。
(2)更正招標文件:(標單明細表項次壹.一.3)原冷卻水塔風扇馬達規格誤植7.5KW,修正規格為7.5HP。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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