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56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EPSON雷射印表機耗材採購案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決標日:107/10/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神通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35,630
原始預算
$ 5,385,754
底價金額
$ 5,050,000
決標折數
99.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代碼 A.7.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2
機關代碼 A.7.5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2
傳真號碼 (03)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18543@ntb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於決標次日起一年內,增購金額為決標總價40﹪以內,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決標單價核實計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若為郵寄領標,請準備回郵信封及郵資,並考量郵寄所需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9 17:00
開標時間 107/10/30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為資訊服務廠商):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2.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其他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2.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三)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出席投標廠商自備環保杯,本局恕不提供紙杯。 (四)有關招標規範疑義請洽本局稅務資訊科尤先生 電話:03-3396789分機116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2
機關代碼
A.7.5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789#1822
傳真號碼
(03)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18543@ntb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於決標次日起一年內,增購金額為決標總價40﹪以內,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決標單價核實計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若為郵寄領標,請準備回郵信封及郵資,並考量郵寄所需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9 17:00
開標時間
107/10/30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為資訊服務廠商):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2.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其他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2.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三)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出席投標廠商自備環保杯,本局恕不提供紙杯。 (四)有關招標規範疑義請洽本局稅務資訊科尤先生 電話:03-3396789分機116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