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01 已決標公告

宿舍耐震補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拓海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8,000
原始預算
$ 2,609,857
底價金額
$ 2,500,000
決標折數
86.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代碼 A.7.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光宇
聯絡電話 (03)8311860#607
機關代碼 A.7.5.5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聯絡人 黃光宇
聯絡電話 (03)8311860#607
傳真號碼 (03)8311910
電子郵件信箱 NH15803@ntbn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9,85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現金繳至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0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開工後60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者,資格審查時應具備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載有經營相關項目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等文件。廠商繳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需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九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其他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及其後本局通知辦理議減價或其他會議時,應派員到指定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光宇
聯絡電話
(03)8311860#607
機關代碼
A.7.5.5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聯絡人
黃光宇
聯絡電話
(03)8311860#607
傳真號碼
(03)8311910
電子郵件信箱
NH15803@ntbn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9,85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現金繳至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0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開工後60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者,資格審查時應具備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載有經營相關項目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等文件。廠商繳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需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九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其他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及其後本局通知辦理議減價或其他會議時,應派員到指定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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