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20-4-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酒類(含非酒類)即飲通路駐點人員推廣活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璿行銷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87,500
原始預算
$ 21,000,000
底價金額
$ 20,375,000
決標折數
5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機關代碼 A.7.41.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3 - 現場飲用的飲料服務(含提供娛樂及不提供娛樂的飲料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聿慈
聯絡電話 (02)86859668#431
機關代碼 A.7.41.33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聯絡人 施聿慈
聯絡電話 (02)86859668#431
傳真號碼 (02)86850283
電子郵件信箱 1040301@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期間前8個月週平均目標達成率達110%以上,機關如有需要,得於履約期滿前3個月提出,經廠商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另行議價。擴充期間至多10個月,第1項(台北區)及第2項(新北及基隆區)擴充總價皆以9,042,600元(含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廠商請於領取投標文件前,先行至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樓出納股繳交工本費後,憑收據至機關行政室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2 10:00
開標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2樓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後續廠商履約狀況不良並有違約情事時仍得以扣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新北及基隆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5000
受理單位:單位 小時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5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41.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聿慈
聯絡電話
(02)86859668#431
機關代碼
A.7.41.33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聯絡人
施聿慈
聯絡電話
(02)86859668#431
傳真號碼
(02)86850283
電子郵件信箱
1040301@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期間前8個月週平均目標達成率達110%以上,機關如有需要,得於履約期滿前3個月提出,經廠商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另行議價。擴充期間至多10個月,第1項(台北區)及第2項(新北及基隆區)擴充總價皆以9,042,600元(含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廠商請於領取投標文件前,先行至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樓出納股繳交工本費後,憑收據至機關行政室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2 10:00
開標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2樓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後續廠商履約狀況不良並有違約情事時仍得以扣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新北及基隆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5000
受理單位:單位
小時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5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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