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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於契約期滿前,得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2個月,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另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廠商請於領取投標文件前,先行至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樓出納股繳交工本費後,憑收據至機關行政室領取投標文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招標品質及提高採購效率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招標品質及提高採購效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履約期限
自 114年3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登記項目需包含G101061-汽車貨運業。
(2)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丙種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影本(須於證照有效期間內,並含三年內複訓紀錄之登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與公開閱覽文件之差異:依工程會於113年12月26日更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及「採購評選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範本,依範本調整本案契約第5條第11款及評選須知評選項目第6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