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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廠得於契約有效期限內,依契約同規格標的向得標廠商增購契約總價100%以內之權利。後續擴充徵得廠商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並免召開議價會議(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用200元,現金支付。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印刷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印刷廠押標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謹慎投標、誠信履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謹慎投標、誠信履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須知第61條第(一)款所訂「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或不可抗力事由,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印刷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