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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售價200元,現金付款方式
開標地點
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廠核校定稿次日起19日曆天內印製裝訂並完成配送
廠商資格摘要
凡能生產或供應本標的物之廠商,並持有生產或供應上項產品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及下列:(詳如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無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印刷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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