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10-2-024 已截止

清酒瓶、瓶蓋及收縮瓶套等10項購置案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公告日:115/06/10 截止日:115/06/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機關代碼 A.7.41.3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1 - 玻璃及玻璃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機關代碼 A.7.41.3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傳真號碼 (03)3280208
電子郵件信箱 001455@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請先至出納繳交100元, 再至行政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6 13:50
開標時間 115/06/16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管理中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公告,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四)詳如本案投標須知及規範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索取:請於開標前至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室出納繳納招標文件費壹佰元後,再至文書股領取招標文件。 (二)來函索取:請將招標文件費壹佰元以郵政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並貼足六十七元郵票之大型(B4以上)回郵信封,信封上書明姓名、地址,於開標前寄達本廠(請評估郵寄時間),信封上並註明索取本案之標單(請寫明案號、標的名稱)。 (三)網路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電子領標文件費:免費。 (四)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之同一時間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6 13:5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41.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機關代碼
A.7.41.3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傳真號碼
(03)3280208
電子郵件信箱
001455@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請先至出納繳交100元, 再至行政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6 13:50
開標時間
115/06/16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管理中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公告,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四)詳如本案投標須知及規範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索取:請於開標前至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室出納繳納招標文件費壹佰元後,再至文書股領取招標文件。 (二)來函索取:請將招標文件費壹佰元以郵政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並貼足六十七元郵票之大型(B4以上)回郵信封,信封上書明姓名、地址,於開標前寄達本廠(請評估郵寄時間),信封上並註明索取本案之標單(請寫明案號、標的名稱)。 (三)網路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電子領標文件費:免費。 (四)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之同一時間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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