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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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出納繳交100元,再至行政室領取。
開標地點
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公告,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其它資格:
1、廠牌型號或產品中文規格資料
2、實績說明(內容包含教育訓練、呼吸防護計畫書、呼吸防護密合度檢測及
執行方式等)
3、擬配合之工礦衛生技師/職業衛生技師學經歷與相關實績說明
(四)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親自索取:請於開標前至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室出納繳納招標文件費壹佰元後,再至文書股領取招標文件。
(二)來函索取:請將招標文件費壹佰元以郵政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並貼足五十二元郵票之大型(B4以上)回郵信封,信封上書明姓名、地址,於開標前寄達本廠(請評估郵寄時間),信封上並註明索取本案之標單(請寫明案號、標的名稱)。
(三)網路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電子領標文件費:免費。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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