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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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廠商請於領取投標文件前,先行至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F行政室出納股繳交工本費後,憑工本費收據領取投標文件。或以銀行支票、郵政匯票(抬頭應填寫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繳交工本費,附貼足郵資〈限時掛號〉新臺幣99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蘆洲營業所貨梯汰換採購案」(案號:109-0020-2-005),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及郵遞區號;郵寄機關索取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需包含: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登記(含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2. 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專業廠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30萬元。
2.保固保證金金額:依契約總價3%繳交保固金。
3.本案自驗收合格日之次月起,由廠商負責免費保養1年,全機保固期為2年。
4.履約期限含圖說簽認送審完成、備料、施作、竣工檢查合格取得昇降機使用許可證等所需日數。
5.投標需檢附規格審查文件(詳規格審查表),未檢附或資料不全者視為不合格。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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