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20-2-013 已決標公告

107-109年租賃巡銷車10輛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73,000
原始預算
$ 3,625,440
底價金額
$ 2,680,800
決標折數
92.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機關代碼 A.7.41.2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威宏
聯絡電話 (02)86859668#431
機關代碼 A.7.41.29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機關地址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鎮前街163號
聯絡人 潘威宏
聯絡電話 (02) 86859668 #431
傳真號碼 (02) 86850283
電子郵件信箱 04029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按原契約條件及計價,後續擴充最長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25
原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樓出納股繳交100元工本費後,憑收據至機關行政室領取投標文件或以銀行支票、郵政匯票(抬頭應填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繳交工本費,附貼足郵資(限時掛號)新台幣99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106-0020-2-013 107-109年租賃巡銷車10輛採購案投標書表」,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機關索取投標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機關不負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03 09:30
開標時間 107/01/03 10:0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18年2月23日至2020年2月22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2018年2月22日前交車: 一、交車地點: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二、應交付文件: 1.行車執照。 2.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3.租賃車輛之保險單影本。 4.保險卡。 5.廠商所交車輛,不得為事故車或泡水車,否則視為驗收不合格。 6.服務據點、簽約維修(檢驗)據點或具備簽約後車輛維護能力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01/03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41.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威宏
聯絡電話
(02)86859668#431
機關代碼
A.7.41.29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機關地址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鎮前街163號
聯絡人
潘威宏
聯絡電話
(02) 86859668 #431
傳真號碼
(02) 86850283
電子郵件信箱
04029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按原契約條件及計價,後續擴充最長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25
原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樓出納股繳交100元工本費後,憑收據至機關行政室領取投標文件或以銀行支票、郵政匯票(抬頭應填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繳交工本費,附貼足郵資(限時掛號)新台幣99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106-0020-2-013 107-109年租賃巡銷車10輛採購案投標書表」,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機關索取投標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機關不負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03 09:30
開標時間
107/01/03 10:0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18年2月23日至2020年2月22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2018年2月22日前交車: 一、交車地點: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二、應交付文件: 1.行車執照。 2.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3.租賃車輛之保險單影本。 4.保險卡。 5.廠商所交車輛,不得為事故車或泡水車,否則視為驗收不合格。 6.服務據點、簽約維修(檢驗)據點或具備簽約後車輛維護能力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01/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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