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3號
電子郵件信箱
ying@mail.ttl.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3號
開標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05-0620-1-008重金屬分析室恆溫設備採購案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為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或親自至本所領取招標文件。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3號一樓行政室。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所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二)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電子信箱:t0@mail.mof.gov.tw。
(三)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四)法務部調查局之檢舉電話為:02-29177777、檢舉信箱為: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02-27328888、檢舉信箱為: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室:02-29303301傳真:
02-2930025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