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E02302@ntbk.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秘書室事務管理股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6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1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本耐震補強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及完成結算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結構技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開(執)業證明或許可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五)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及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如下:
1.依法登記執業之結構工程或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或含括結構工程或土木工程科別之聯合技師事務所。
2.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投標時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開(執)業證明或許可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為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為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者: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須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且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3)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須含括「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及前開科別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應為該投標廠商),以上證明文件於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2.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須附具加入相關公會之會員證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附具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 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廠商如係採線上繳稅者,得以該等交易紀錄明細表或查詢繳納紀錄資料,作為繳納營業稅收據(證明)。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觀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證明文件。
(四)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本項未勾選者,表示非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案委託工作項目。
二、領標方式:
(一)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二)郵遞領取:附貼足11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鳳山分局前、後棟建築物結構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押標金金額:新臺幣70,000 元整。
(一)繳納處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出納管理股(除現金外,廠商得將押標金附於外標封內遞送)。
(二)金融機構帳號:
1. 金融機構名稱: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2. 戶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3. 帳號:24172702123000
4. 備註:請於匯款時註明標案之案號或案名
------------------------------------------------------------------
1.新增本案招標文件:前後棟耐震補強方案(一)及(二)位置示意圖
2.新修正招標規範陸、二、(九)內容及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一、(一)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