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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6樓產權管理部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6樓產權管理部營繕科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80日曆天(不包含環境部審查時間及額度申請數據監測時間)取得減量額度,完成履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附加說明
新竹分行:300新竹市東區中央里中央路1號
豐原分行:420臺中市豐原區葫蘆里中山路508號
湖口分行:303新竹縣湖口鄉中正村中正路一段102號
花蓮分行:970花蓮縣花蓮市國安里中山路356號
新營分行:730臺南市新營區中營里中山路79號
採購內容
依照本案契約附件之投標標價清單及相關文件所定。
疑問及解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本⾏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者,以⼀⽇計。本⾏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期限前⼀⽇答覆。
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2、為提升採購效率,倘第⼀次開標因未滿三家⽽流標時,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縮短等標期限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廢標時如依原招標文件重新辦理招標時,亦同。
4、本⾏政風處地址:台北市館前路46號,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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