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25740@landbank.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6樓產權管理部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土銀產權管理部押標金收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6樓產權管理部營繕科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疑問及解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產權管理部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
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本案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2、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3、本行政風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4、為提升採購效率,倘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時,第二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縮短等標期限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廢標時如依原招標文件重新辦理招標時,亦同。
5、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北士科分行洪經理(連絡電話:(02)2348-3456#4098)聯絡約定領勘。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