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53-001 已決標公告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分公司行舍環境清潔維護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鉅和清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4,000
原始預算
$ 240,000
底價金額
$ 240,000
決標折數
89.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思穎
聯絡電話 (07)7869169#207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分行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
聯絡人 陳思穎
聯絡電話 (07)7869169#207
傳真號碼 (07)7869189
電子郵件信箱 119826@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時,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得標廠商續約1年,但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為利廠商確認標案相關資訊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4/07/16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大發分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大發分行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09月01日起至115年08月31日止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與本案相關之執照或設立之證明(⾃然⼈免營業執照),公司登記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登記證、⾏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書,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期有效納稅證明(⾃然⼈則免):納稅證明為最近⼀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應蓋公司與負責⼈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證明。 4.提供得為清潔服務項目或投標標的相關行業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本分行承辦人員約定領勘日期、時間,施作地點: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 2.受理廠商疑義及意義之機關名稱:同招標機關。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獲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簽約成立日。 7.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單或企劃書之方式辦理招標事宜,如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分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思穎
聯絡電話
(07)7869169#207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分行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
聯絡人
陳思穎
聯絡電話
(07)7869169#207
傳真號碼
(07)7869189
電子郵件信箱
119826@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時,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得標廠商續約1年,但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為利廠商確認標案相關資訊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4/07/16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大發分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大發分行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09月01日起至115年08月31日止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與本案相關之執照或設立之證明(⾃然⼈免營業執照),公司登記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登記證、⾏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書,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期有效納稅證明(⾃然⼈則免):納稅證明為最近⼀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應蓋公司與負責⼈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證明。 4.提供得為清潔服務項目或投標標的相關行業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本分行承辦人員約定領勘日期、時間,施作地點: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72號。 2.受理廠商疑義及意義之機關名稱:同招標機關。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獲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簽約成立日。 7.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單或企劃書之方式辦理招標事宜,如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分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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