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B025-00Q 已決標公告

民國113年度元旦贈品-掛壁式月曆123,630份、桌上型月曆86,890份、春聯81,510份及紅包袋155,110份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60,378
原始預算
$ 8,440,015
底價金額
$ 7,981,493
決標折數
95.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佩娟
聯絡電話 (02)23483131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蔡佩娟
聯絡電話 (02)23483131
傳真號碼 (02)23831513
電子郵件信箱 100817@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24 17:00
開標時間 112/07/25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2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土銀總務處押標金收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出納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民國112年11月1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各單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提出曾印製之掛壁式月曆樣本1份(必須為含封面13張之月曆,上方以紙材裝訂)及與樣本相符之合約書影本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1.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541號信箱,檢舉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佩娟
聯絡電話
(02)23483131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蔡佩娟
聯絡電話
(02)23483131
傳真號碼
(02)23831513
電子郵件信箱
100817@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24 17:00
開標時間
112/07/25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2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土銀總務處押標金收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出納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民國112年11月1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各單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提出曾印製之掛壁式月曆樣本1份(必須為含封面13張之月曆,上方以紙材裝訂)及與樣本相符之合約書影本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1.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541號信箱,檢舉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24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