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20788@landbank.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2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土銀產權管理部押標金收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產權管理部營繕科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80日內竣工(不含能源局設備登記、臺電正式躉售申請及其他相關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3者其1):
一. 甲級電器承裝業: 公司營業項目有電器承裝業, 需附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當年度)影本。
或二. 能源技術服務業(需有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 : 公司營業項目有能源技術服務業, 需附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當年度)影本。
或三.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需有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 : 公司營業項目有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需附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當年度)影本。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採購地點
高雄市。高雄分行連絡人:(07)5515231分機:166 邱襄理;苓雅分行連絡人:(07)3328477分機:220 楊襄理。
疑問及解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本案不得使用用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2.餘詳本機關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3.本行政風處地址:台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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