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61842@landbank.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營繕科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廠商得標後應覓得經本行認可之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及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為協力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工程內容
依照本案工程契約附件之工程設計圖、施工說明書及相關文件所定。
疑問及解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本行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本案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2、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3、本行政風處地址:台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4、為提升採購效率,倘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時,第二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縮短等標期限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廢標時如依原招標文件重新辦理招標時,亦同。
5、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本行三峽分行林襄理聯絡約定領勘,聯絡電話:(02)86711010分機20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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