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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屆滿時,機關得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得標廠商續約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4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於現場領標時給付。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480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480號2樓管理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提供得為清潔服務項目或投標標的相關行業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營所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於110年11月17日9時起至110年11月22日17時止洽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480號2樓管理課辦理。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480號2樓管理課辦理。
3、開標地點及時間: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480號2樓會議室,於110年11月23日下午14時 開標。
4、招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方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與廠商議價決標。
5、其他:詳投標須知內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興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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