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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契約屆滿時,本行得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得標廠商續約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8號3樓管理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於現場領標時給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8號3樓管理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提供得為清潔服務項目或投標標的相關行業之證明。
2.最近1期納稅(營業稅或營所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於110年8月11日9時起至110年8月16日17時止洽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8號3樓管理課辦理。郵遞需附投標書表費2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及貼足限掛郵資10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8號3樓土地銀行基隆分行管理課收,郵遞領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行不負郵遞延誤責任;或以現金繳交書表費親自購取。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8號3樓管理課。
3.開標地點及時間: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8號3樓會議室,於110年8月17日早上10時30分開標。
4.招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與廠商議價決標。
5.其他:詳投標須知內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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