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C002-191 已決標公告

臺灣土地銀行延平大樓環境清潔維護管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溱清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0,000
原始預算
$ 445,000
底價金額
$ 431,100
決標折數
90.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東宇
聯絡電話 (02)23483129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李東宇
聯絡電話 (02)23483129
傳真號碼 (02)23831513
電子郵件信箱 102595@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時,機關得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得標廠商續約壹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整,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2,25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土銀總務處押標金收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期間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提供得為清潔服務項目或投標標的相關行業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取方式】:郵遞需附投標書表費2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及貼足限掛郵資10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臺北市懷寧街53號5樓土地銀行總務處勞安科收,郵遞領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行不負郵遞延誤責任;或以現金繳交書表費親自購取,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電子領標為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其他】: 1.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本行延平大樓清潔承辦人員約定領勘日期、時間,請聯絡02-23483977 林副科長,施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81號。 2.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同招標機關。 3.廠商對招標文件肉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簽約成立日。 7.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東宇
聯絡電話
(02)23483129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李東宇
聯絡電話
(02)23483129
傳真號碼
(02)23831513
電子郵件信箱
102595@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時,機關得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得標廠商續約壹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整,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2,25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土銀總務處押標金收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期間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提供得為清潔服務項目或投標標的相關行業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取方式】:郵遞需附投標書表費2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及貼足限掛郵資10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臺北市懷寧街53號5樓土地銀行總務處勞安科收,郵遞領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行不負郵遞延誤責任;或以現金繳交書表費親自購取,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電子領標為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其他】: 1.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本行延平大樓清潔承辦人員約定領勘日期、時間,請聯絡02-23483977 林副科長,施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81號。 2.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同招標機關。 3.廠商對招標文件肉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簽約成立日。 7.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