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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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臺北市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營繕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採購地點
臺北市館前路46號。 現場連絡人:(02)23483142 王先生.
疑問及解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
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本案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2、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3、本行政風處地址:臺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4、倘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辦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第2次公告者,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5.本案押標金新臺幣2萬元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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