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A024-00R 已決標公告

本行財產「商業火災綜合保險」、「電子設備綜合保險」及營業場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12,839
原始預算
$ 9,770,000
底價金額
$ 9,700,000
決標折數
68.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家鳳
聯絡電話 (02)23483136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李家鳳
聯絡電話 (02)23483136
傳真號碼 (02)23831513
電子郵件信箱 081892@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2/05
原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設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1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8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設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一年期(自決標日之次月1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須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設立之產物保險公司,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並應提送下列文件: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 (二)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地址:臺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檢舉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已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郵遞方式領標:須附投標書表費2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及貼足限掛郵資10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受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領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行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9.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0.資產負債表 (※本項資產資料事涉本行重要資訊,僅提供現場具結閱覽、領取,請廠商自公告日起憑「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招標書表費證明聯」洽本行產權管理部預約閱覽或領取,並請事先填具「閱覽本行資產資料授權書」(詳附件15)及「閱覽本行資產資料切結書」(詳附件16)等至現場提交,並請攜帶核與正本相符之公司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11.保險期間:一年期(自決標日之次月1日起1年)。 12.保險單送期期限: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5日內(遇例假日順延)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商業火災綜合保險單」、「電子設備綜合保險單」正本各乙份、副本各二份送達本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家鳳
聯絡電話
(02)23483136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李家鳳
聯絡電話
(02)23483136
傳真號碼
(02)23831513
電子郵件信箱
081892@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2/05
原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設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1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8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設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一年期(自決標日之次月1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須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設立之產物保險公司,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並應提送下列文件: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 (二)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地址:臺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檢舉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已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郵遞方式領標:須附投標書表費2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及貼足限掛郵資10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受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領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行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9.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0.資產負債表 (※本項資產資料事涉本行重要資訊,僅提供現場具結閱覽、領取,請廠商自公告日起憑「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招標書表費證明聯」洽本行產權管理部預約閱覽或領取,並請事先填具「閱覽本行資產資料授權書」(詳附件15)及「閱覽本行資產資料切結書」(詳附件16)等至現場提交,並請攜帶核與正本相符之公司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11.保險期間:一年期(自決標日之次月1日起1年)。 12.保險單送期期限: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5日內(遇例假日順延)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商業火災綜合保險單」、「電子設備綜合保險單」正本各乙份、副本各二份送達本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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