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0-102 已決標公告

西三重分行移動櫃設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均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0,513
原始預算
$ 520,000
底價金額
$ 460,000
決標折數
87.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燕玲
聯絡電話 (02)29846969#213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王燕玲
聯絡電話 (02)29846969#213
傳真號碼 (02)29859842
電子郵件信箱 070891@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規格及特別條款(分行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招標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經濟部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登記公司或商業基本資料,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投標。 (※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將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文件投標。)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廠商提供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燕玲
聯絡電話
(02)29846969#213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王燕玲
聯絡電話
(02)29846969#213
傳真號碼
(02)29859842
電子郵件信箱
070891@landbank.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規格及特別條款(分行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招標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經濟部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登記公司或商業基本資料,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投標。 (※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將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文件投標。)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廠商提供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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