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61842@landbank.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營繕科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業,得標後可覓得經本行認可之空調工程廠商為協力廠商;或空調工程廠商,得標後可覓得經本行認可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業者為協力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本行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於本行總務處公佈欄,未於釋疑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得不予受理。
2.本行政風處檢舉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
3.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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