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72295@landbank.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營繕科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廠商於得標後應覓得經本行認可之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及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為協力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工程地點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1段535號1~2樓。
疑問及解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
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本案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2、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3、本行政風處地址:臺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
4、依大樓管理委員會規定,本案得標廠商施工前應向大樓管理中心繳交裝潢保證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5、依大樓管理委員會規定,裝修施工時間為非例假日之每日8:00~12:00及13:00~17:00,其餘時間禁止施工。倘有加班施工必要,應事先於當日早上進場時向管理中心申請許可。其加班時段限於17:00~20:00,該時段務必為寧靜施工;星期六亦為寧靜施工,如欲申請加班者,必需於兩日前申請許可,否則於此時段內不得進場施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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