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P5-115034 招標中 (剩 24 天)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7/28 截止日:115/08/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0,292,680

押標金
$ 2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59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59
傳真號碼 (02)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189309@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6內政部消防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5/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7 10:00
開標時間 115/08/27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個工作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自104年起不另販售紙本標單)。 (二)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及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銀採購部管理科(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銀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內政部消防署,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規定,代洽辦機關辦理採購。 (二)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 (三)履約地點:本案履約地點為全國各地,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四)履約期限:60個工作天內。其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五)本案單價複數決標。 (六)本案所列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27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59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59
傳真號碼
(02)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189309@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6內政部消防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5/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7 10:00
開標時間
115/08/27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個工作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自104年起不另販售紙本標單)。 (二)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及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銀採購部管理科(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銀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內政部消防署,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規定,代洽辦機關辦理採購。 (二)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 (三)履約地點:本案履約地點為全國各地,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四)履約期限:60個工作天內。其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五)本案單價複數決標。 (六)本案所列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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