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P5-113038 已決標公告

油品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共同供應契約 / 多廠商決標(原公告未揭露單一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65,625,000
原始預算
$ 11,900,000,000
底價金額
$ 7,065,62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3 - 煉焦爐產品;精煉石油產品;核燃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76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76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07@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內政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4 10:00
開標時間 113/12/04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第一組: (1)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或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 (2)具備以「加油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2. 第二組: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如為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 3. 第三組: (1)油氣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須有加氣站。 (2)具備以「加氣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加油(氣)站證明文件或資料(含電子檔案):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七、(二)4.條規定。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經濟部核發石油煉製業或石油輸入業經營許可執照。國外油品供應商應提出具儲油槽設備之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臺灣銀行採購部自104年起不再販售紙本標單)。 (二)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投標廠商可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閱覽電子招標文件之書面文件。 (三)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 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另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臺灣銀行採購部代中央政府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公營事業(台電發電機用油除外)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履約期限:以加油(氣)卡加油(氣),交貨日期以立約商確實依本契約規定以油(氣)品加入訂購機關所提供之所屬車船油箱(瓦斯鋼瓶)內。以提貨單或提貨卡(IC卡或磁條卡)提油,訂購機關自行前往提領油品,完成罐裝提油之時即為交貨驗收完成。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三)本案採分項單價複數決標。本案所列採購、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四)押標金:新臺幣1,000,000元整。 (五)電子領標:(1)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領標廠商得以本招標公告上述「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規定之其他方式購領同案招標文件,或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六)本案履約地點包括臺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七)為合理評估採購價格,本案另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本案價格資料並檢附詢價報價單供使用,惟不得作為正式投標報價用。【本案詢價報價單電子檔廠商得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http://www.bot.com.tw)首頁上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政策性業務→代辦採購業務→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後直接下載】。 【註】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製妥第113-135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 (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76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7676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07@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內政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4 10:00
開標時間
113/12/04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第一組: (1)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或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 (2)具備以「加油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2. 第二組: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如為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 3. 第三組: (1)油氣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須有加氣站。 (2)具備以「加氣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加油(氣)站證明文件或資料(含電子檔案):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七、(二)4.條規定。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經濟部核發石油煉製業或石油輸入業經營許可執照。國外油品供應商應提出具儲油槽設備之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臺灣銀行採購部自104年起不再販售紙本標單)。 (二)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投標廠商可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閱覽電子招標文件之書面文件。 (三)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 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另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臺灣銀行採購部代中央政府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公營事業(台電發電機用油除外)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履約期限:以加油(氣)卡加油(氣),交貨日期以立約商確實依本契約規定以油(氣)品加入訂購機關所提供之所屬車船油箱(瓦斯鋼瓶)內。以提貨單或提貨卡(IC卡或磁條卡)提油,訂購機關自行前往提領油品,完成罐裝提油之時即為交貨驗收完成。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三)本案採分項單價複數決標。本案所列採購、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四)押標金:新臺幣1,000,000元整。 (五)電子領標:(1)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領標廠商得以本招標公告上述「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規定之其他方式購領同案招標文件,或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六)本案履約地點包括臺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七)為合理評估採購價格,本案另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本案價格資料並檢附詢價報價單供使用,惟不得作為正式投標報價用。【本案詢價報價單電子檔廠商得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http://www.bot.com.tw)首頁上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政策性業務→代辦採購業務→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後直接下載】。 【註】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製妥第113-135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 (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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