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5-108099 已決標公告

協助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撥貸及催收等相關工作之後勤作業人力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新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477,552
原始預算
$ 50,583,072
底價金額
$ 48,559,392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0 10:00
開標時間 108/12/20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案需繳納押標金,金額為標價總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如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惟須提供該免繳驗之相關證明文件。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是否屬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否。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本案履約期間自民國109年1月1日起至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 本案為GF5-108099-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08099)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8099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8099-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8年12月13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8099-2繳納押標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0 10:00
開標時間
108/12/20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案需繳納押標金,金額為標價總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如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惟須提供該免繳驗之相關證明文件。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是否屬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否。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本案履約期間自民國109年1月1日起至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 本案為GF5-108099-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08099)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8099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8099-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8年12月13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8099-2繳納押標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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