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5-106066 已決標公告

晶片金融卡450,000張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9/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元捷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388,500
原始預算
$ 13,050,000
底價金額
$ 12,390,000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9 10:00
開標時間 106/09/19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2,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具備曾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應提送(1)投標廠商聲明書(2)營業稅繳稅證明(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4)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惟外國廠商(不含大陸地區廠商)之在台分公司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不含中國大陸)。 5.【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3)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公務電子信箱:t0@mail.mof.gov.tw,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8樓。 6.【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交晶片金融卡5萬張,其後每隔40日內須交晶片金融卡5萬張,所有晶片金融卡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60日內分批交清。 7.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自始不成立,繳交之押標金則由本行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5-106066-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06066)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6066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6066-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6年9月14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6066-2繳納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9 10:00
開標時間
106/09/19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2,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具備曾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應提送(1)投標廠商聲明書(2)營業稅繳稅證明(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4)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惟外國廠商(不含大陸地區廠商)之在台分公司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不含中國大陸)。 5.【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3)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公務電子信箱:t0@mail.mof.gov.tw,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8樓。 6.【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交晶片金融卡5萬張,其後每隔40日內須交晶片金融卡5萬張,所有晶片金融卡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60日內分批交清。 7.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自始不成立,繳交之押標金則由本行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5-106066-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06066)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6066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6066-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6年9月14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6066-2繳納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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