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4-114082 已決標公告

114學年度空中進修學院電視教學節目製作、播放、教材編印、網路輔助教學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6/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00,000
原始預算
$ 27,850,000
底價金額
$ 26,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9.6K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洽辦機關並得經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暨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評估立約商履約及服務績效等,保留續約之權利,續約內容如下: 1.每次續約1年,最多續約2次。第一年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7,850,000元為上限,第二年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7,850,000元為上限。 2.範圍包含空中進修學院應用商學系及空中進修學院專科部國際貿易科、會計科、企業管理科、資訊管理科、財務金融科、應用外語科等6個科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16 10:00
開標時間 114/07/16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9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招標過程順利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過程順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且經我國政府機關核准立案,播映範圍涵蓋全國之有線電視台。 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應包含下列內容: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洽辦機關/臺灣銀行採購部有證據顯示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政府機關核發之電視執照。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登記有J502011電視業。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洽辦機關/臺灣銀行採購部有證據顯示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 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 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0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暨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辦理招標。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或02-23976950。 (4)教育部政風處檢舉信箱:臺北郵政第8-44號信箱或逕寄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電話:02-77365837或02-23976940。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7.【履約期限】: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若簽約日晚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自簽約日起算)至115年7月31日止。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9.6K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洽辦機關並得經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暨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評估立約商履約及服務績效等,保留續約之權利,續約內容如下: 1.每次續約1年,最多續約2次。第一年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7,850,000元為上限,第二年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7,850,000元為上限。 2.範圍包含空中進修學院應用商學系及空中進修學院專科部國際貿易科、會計科、企業管理科、資訊管理科、財務金融科、應用外語科等6個科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16 10:00
開標時間
114/07/16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9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招標過程順利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過程順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且經我國政府機關核准立案,播映範圍涵蓋全國之有線電視台。 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應包含下列內容: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洽辦機關/臺灣銀行採購部有證據顯示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政府機關核發之電視執照。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登記有J502011電視業。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洽辦機關/臺灣銀行採購部有證據顯示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 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 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0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暨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辦理招標。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或02-23976950。 (4)教育部政風處檢舉信箱:臺北郵政第8-44號信箱或逕寄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電話:02-77365837或02-23976940。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7.【履約期限】: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若簽約日晚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自簽約日起算)至115年7月31日止。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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