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4-113152 已決標公告

「模組化海事戰術背心、抗彈板及防彈防刺背心」及「模組化防彈頭盔」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3/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鐽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71,000
原始預算
$ 47,267,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29.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7 - 武器, 彈藥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何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82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何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82
傳真號碼 (02)23116661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47.1.8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10: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146萬元;第2項新臺幣49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投標廠商及財物來源地區: (1)外國廠商可以參與投標,惟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財物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 (3)本案不得報列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之品牌產品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以下或稱偵防分署)辦理招標。(註:政府採購法第40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1)檢舉受理單位: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地址: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7.【履約期限】: (1).第1項: A.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模組化海事戰術背心」(含創意)計143套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B.「抗彈板」分2批交貨。 a.第1批: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抗彈板」(含創意)計87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b.第2批:立約商應於偵防分署通知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抗彈板」(含創意)計56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C.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防彈防刺背心」(含創意)計99套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2).第2項:「模組化防彈頭盔」分2批交貨。 A.第1批: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模組化防彈頭盔」(含創意)計103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B.第2批:立約商應於偵防分署通知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模組化防彈頭盔」(含創意)計40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第1次修正公告】本案因流標,已繕妥招標文件修正書(序號:113-157號)備領,僅修改投標截止日期及開標時間,其餘招標文件規定維持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模組化防彈頭盔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3,871,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何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82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何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82
傳真號碼
(02)23116661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47.1.8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10: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146萬元;第2項新臺幣49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投標廠商及財物來源地區: (1)外國廠商可以參與投標,惟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財物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 (3)本案不得報列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之品牌產品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以下或稱偵防分署)辦理招標。(註:政府採購法第40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1)檢舉受理單位: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地址: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7.【履約期限】: (1).第1項: A.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模組化海事戰術背心」(含創意)計143套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B.「抗彈板」分2批交貨。 a.第1批: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抗彈板」(含創意)計87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b.第2批:立約商應於偵防分署通知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抗彈板」(含創意)計56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C.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防彈防刺背心」(含創意)計99套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2).第2項:「模組化防彈頭盔」分2批交貨。 A.第1批:立約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模組化防彈頭盔」(含創意)計103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B.第2批:立約商應於偵防分署通知日之次日起240日內將「模組化防彈頭盔」(含創意)計40組一次交貨至偵防分署指定地點。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第1次修正公告】本案因流標,已繕妥招標文件修正書(序號:113-157號)備領,僅修改投標截止日期及開標時間,其餘招標文件規定維持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模組化防彈頭盔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3,871,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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