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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註:投標廠商倘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二、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須包含「資訊軟體服務業」。
4.投標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需提出曾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財政部國庫署辦理招標。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 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公務電子信箱:t0@mail.mof.gov.tw,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8樓。
3.南投縣調查站之檢舉電話為: 049-2228888、檢舉信箱為: 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履約期限】:專案交付項目及交付期限:
1.專案管理計畫書:本案決標日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
2.保密同意書:本案決標日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
3.需求訪談紀錄:本案決標日次日起20個工作天內。
4.工作月報:本案決標次月起 每月10日(含)前, 106年12月份之月報於106年12月20日(含)前。
5.系統分析報告書:106年11月10日(含)前。
6.系統設計規格書(含資料欄位說明(Schema)):106年11月20日(含)前。
7.程式設計規格書:106年11月30日(含)前。
8.系統測試報告書(包含原始碼測試報告)、教育訓練及系統操作手冊、專案光碟(原始程式碼及系統文件交付電子檔):106年12月20日(含)前。
***本案因流標展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已製妥第106-123 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待領。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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