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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3.63.1.1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3樓投標服務中心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廠商】: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不含中國大陸)。
【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理招標。
【經費說明】:本案採固定價格新臺幣1,564,000元(含營業稅)給付。經費配置明細表應報列槍枝、減音筒之單價、總價、全案標價總額及列明本案槍枝附屬配備價格明細。經費配置明細表總金額低於1,564,000元(含營業稅)者,請註明「自願減價」字樣;未註明者,亦視同自願減價。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 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 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 真:02-2382-2010。
2.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公務電子信箱:t0@mail.mof.gov.tw,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8樓。
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239-9275,傳真:(02)2239-9285,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4.桃園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 03-3328888、檢舉信箱為: 桃園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
【履約期限】:1.立約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將手槍及減音筒教育訓練課程交付北部地區巡防局核備。2.第一項契約財物(9公厘手槍34枝〈含附屬配備〉)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80日內一批交貨至北部地區巡防局指定地點。3.第二項契約財物(減音筒6枝)應於決標日次日起270日內一批交貨至北部地區巡防局指定地點。4.各項契約財物驗收合格後,立約商應於北部地區巡防局通知日起20日內分別完成4小時教育訓練。
本案因流標,已繕妥第106-007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索(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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