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4-105070 已決標公告

「超高畫質轉檔剪輯工作站及周邊」暨「超高畫質檔案交換儲存及周邊」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5/07/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互動國際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85,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900,000
決標折數
99.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 2349766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 23497667
傳真號碼 (02) 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01012145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6,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7/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7/28 15:00
開標時間 105/07/28 15: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營業稅繳稅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含中國大陸)。 5.【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公務電子信箱:t0@mail.mof.gov.tw,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8樓。 (4)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6.【履約地點】:立約商應負責將設備器材運達公視基金會指定地點(台北市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並於契約規定之裝機測試期限內完成全案系統之安裝及裝機測試。 7.【履約期限】: (1)交貨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2)裝機測試期限:於公視基金會通知安裝發文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系統安裝及裝機測試。 【註】本案已製妥第105-101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投標截止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下午3時00分及開標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下午3時10分,其它條款維持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28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 2349766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 23497667
傳真號碼
(02) 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6,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7/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7/28 15:00
開標時間
105/07/28 15: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營業稅繳稅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含中國大陸)。 5.【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公務電子信箱:t0@mail.mof.gov.tw,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8樓。 (4)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6.【履約地點】:立約商應負責將設備器材運達公視基金會指定地點(台北市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並於契約規定之裝機測試期限內完成全案系統之安裝及裝機測試。 7.【履約期限】: (1)交貨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2)裝機測試期限:於公視基金會通知安裝發文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系統安裝及裝機測試。 【註】本案已製妥第105-101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投標截止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下午3時00分及開標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下午3時10分,其它條款維持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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