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3-11419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藥物食品分析期刊(JFDA)國際合作e化出版計畫」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5/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ELSEVIER . B.V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5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8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21.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按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款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2次之權利(每次1年,每年增購金額不超過新臺幣400萬元;2次共計增購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00萬元),惟履約時程及付款另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標單發售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70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7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8 10:00
開標時間 115/05/08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1)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2)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招標。 5.【其他】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73,傳真:886-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73,傳真:886-2-2382-2010。 (3)檢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稽核專線電話:886-2-8590-6579,傳真:886-2-8590-6050,地址: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5樓。 6.契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中華民國(下同)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7.履約時程: (1)第1期工作:廠商應自決標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1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網站:http://www.grb.gov.tw/index.htm)填報本計畫之基本資料表,且完成投審稿系統之轉換及介接。 (2)第2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6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2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GRB網站填報本計畫之摘要資料表(含成果報告PDF檔)。 (3)第3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9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3期期刊之PDF電子檔。 (4)第4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4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GRB網站填報本計畫之摘要資料表(含成果報告PDF檔)。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本案為GF3-114191-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3-114191)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4191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4191-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5年4月22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 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製妥第115-030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焦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21.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按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款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2次之權利(每次1年,每年增購金額不超過新臺幣400萬元;2次共計增購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00萬元),惟履約時程及付款另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標單發售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70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7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8 10:00
開標時間
115/05/08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1)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2)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招標。 5.【其他】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73,傳真:886-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73,傳真:886-2-2382-2010。 (3)檢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稽核專線電話:886-2-8590-6579,傳真:886-2-8590-6050,地址: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5樓。 6.契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中華民國(下同)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7.履約時程: (1)第1期工作:廠商應自決標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1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網站:http://www.grb.gov.tw/index.htm)填報本計畫之基本資料表,且完成投審稿系統之轉換及介接。 (2)第2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6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2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GRB網站填報本計畫之摘要資料表(含成果報告PDF檔)。 (3)第3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9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3期期刊之PDF電子檔。 (4)第4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4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GRB網站填報本計畫之摘要資料表(含成果報告PDF檔)。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本案為GF3-114191-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3-114191)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4191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4191-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5年4月22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 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製妥第115-030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8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