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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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按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款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2次之權利(每次1年,每年增購金額不超過新臺幣400萬元;2次共計增購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00萬元),惟履約時程及付款另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標單發售室
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7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1)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2)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招標。
5.【其他】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73,傳真:886-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73,傳真:886-2-2382-2010。
(3)檢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稽核專線電話:886-2-8590-6579,傳真:886-2-8590-6050,地址: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5樓。
6.契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中華民國(下同)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7.履約時程:
(1)第1期工作:廠商應自決標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1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網站:http://www.grb.gov.tw/index.htm)填報本計畫之基本資料表,且完成投審稿系統之轉換及介接。
(2)第2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6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2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GRB網站填報本計畫之摘要資料表(含成果報告PDF檔)。
(3)第3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9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3期期刊之PDF電子檔。
(4)第4期工作:廠商應於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檢附出版115年第34卷第4期期刊之PDF電子檔,並於GRB網站填報本計畫之摘要資料表(含成果報告PDF檔)。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本案為GF3-114191-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3-114191)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4191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4191-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5年4月22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
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製妥第115-030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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