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3-111058 已決標公告

抗凹陷安全性能防彈頭盔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2/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寶程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100,000
原始預算
$ 41,417,437
底價金額
$ 41,208,000
決標折數
99.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447-武器,彈藥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7
pkPmsMain NzAxMjY5MjM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開標一科邱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49766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82201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GF3-111058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抗凹陷安全性能防彈頭盔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財物類447-武器,彈藥及其零件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代辦,洽辦機關: 3.1.1 內政部警政署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1,417,437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11/02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1/11/01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7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8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9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32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7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7&orgId=A.7.31.1&cno=GF3-111058&seq=03&UpdSq=02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1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14 10:1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投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3.投標廠商具有所報防彈裝備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之能力。 4.投標廠商倘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並經內政部警政署/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投標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案之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二、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防彈裝備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國內製造廠商,應另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2)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 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 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 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防彈頭盔、防彈纖維紗及防彈纖維布之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6.【履約期限】: 國內標:本案防彈頭盔應自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交貨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分批交貨不接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經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國外標: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裝運。分批裝運不接受。各批防彈頭盔之報關提貨手續由立約商免費負責辦理。立約商於完成報提後應負責將防彈頭盔免費由基隆港/臺北港運至由立約商自行指定之地點寄存,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7.【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02-23565307、傳真886-02-23976874,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本案為GF3-111058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1058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1058-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1058-1繳納押標金。 (2)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46~A52之圖檔,爰補該圖檔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fetched_at 2022-11-02T07:55:28+08:00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7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洽辦機關: 3.1.1 內政部警政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1/11/02
原公告日 111/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7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8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9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32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7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7&orgId=A.7.31.1&cno=GF3-111058&seq=03&UpdSq=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14 10:00
開標時間 111/11/14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投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3.投標廠商具有所報防彈裝備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之能力。 4.投標廠商倘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並經內政部警政署/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投標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案之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二、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防彈裝備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國內製造廠商,應另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2)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 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 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 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防彈頭盔、防彈纖維紗及防彈纖維布之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6.【履約期限】: 國內標:本案防彈頭盔應自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交貨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分批交貨不接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經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國外標: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裝運。分批裝運不接受。各批防彈頭盔之報關提貨手續由立約商免費負責辦理。立約商於完成報提後應負責將防彈頭盔免費由基隆港/臺北港運至由立約商自行指定之地點寄存,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7.【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02-23565307、傳真886-02-23976874,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本案為GF3-111058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1058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1058-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1058-1繳納押標金。 (2)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46~A52之圖檔,爰補該圖檔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截標時間 111/11/14 10:00
開標日期 111/11/1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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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7
pkPmsMain
NzAxMjY5MjM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開標一科邱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49766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82201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GF3-111058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抗凹陷安全性能防彈頭盔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1,417,437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11/02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1/11/01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7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8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9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32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7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7&orgId=A.7.31.1&cno=GF3-111058&seq=03&UpdSq=02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1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14 10:1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投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3.投標廠商具有所報防彈裝備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之能力。 4.投標廠商倘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並經內政部警政署/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投標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案之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二、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防彈裝備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國內製造廠商,應另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2)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 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 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 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防彈頭盔、防彈纖維紗及防彈纖維布之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6.【履約期限】: 國內標:本案防彈頭盔應自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交貨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分批交貨不接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經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國外標: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裝運。分批裝運不接受。各批防彈頭盔之報關提貨手續由立約商免費負責辦理。立約商於完成報提後應負責將防彈頭盔免費由基隆港/臺北港運至由立約商自行指定之地點寄存,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7.【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02-23565307、傳真886-02-23976874,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本案為GF3-111058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1058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1058-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1058-1繳納押標金。 (2)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46~A52之圖檔,爰補該圖檔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fetched_at
2022-11-02T07:55:28+08:00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7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1/11/02
原公告日
111/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7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8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9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32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7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7&orgId=A.7.31.1&cno=GF3-111058&seq=03&UpdSq=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14 10:00
開標時間
111/11/14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投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3.投標廠商具有所報防彈裝備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之能力。 4.投標廠商倘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並經內政部警政署/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投標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案之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二、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防彈裝備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國內製造廠商,應另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2)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 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 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 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防彈頭盔、防彈纖維紗及防彈纖維布之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6.【履約期限】: 國內標:本案防彈頭盔應自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交貨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分批交貨不接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經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國外標:決標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第1批)/120個日曆天(第2批)內1次裝運。分批裝運不接受。各批防彈頭盔之報關提貨手續由立約商免費負責辦理。立約商於完成報提後應負責將防彈頭盔免費由基隆港/臺北港運至由立約商自行指定之地點寄存,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立約商須負責於各批防彈頭盔經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各批驗收合格之防彈頭盔按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7.【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02-23565307、傳真886-02-23976874,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本案為GF3-111058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1058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1058-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1058-1繳納押標金。 (2)111年11月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46~A52之圖檔,爰補該圖檔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截標時間
111/11/14 10:00
開標日期
111/11/1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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