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3-107172 已決標公告

背心式防彈衣47,892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光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6,681,512
原始預算
$ 312,613,828
底價金額
$ 299,085,000
決標折數
95.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7 - 武器, 彈藥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1內政部警政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警政署保留於決標後2年內依照契約單價及契約條款增減契約數量50%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75元
系統使用費 48元
文件代收費 24元
總計 54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9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9 10:00
開標時間 108/02/19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 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3.投標廠商具有所報防彈裝備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之能力。 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防彈裝備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國內製造廠商,應另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6.【交貨期限】:本案防彈衣分4批交貨 國內標: a.第1批12,136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14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b.第2批12,050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20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c.第3批11,993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23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d.第4批11,713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40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國外標: a.第1批12,136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13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b.第2批12,050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19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c.第3批11,993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22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d.第4批11,713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39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2-23565307、傳真886-2-23976874,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1內政部警政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警政署保留於決標後2年內依照契約單價及契約條款增減契約數量50%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75元
系統使用費
48元
文件代收費
24元
總計
54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9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9 10:00
開標時間
108/02/19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 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3.投標廠商具有所報防彈裝備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之能力。 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防彈裝備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國內製造廠商,應另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6.【交貨期限】:本案防彈衣分4批交貨 國內標: a.第1批12,136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14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b.第2批12,050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20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c.第3批11,993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23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d.第4批11,713件應自決標之次日起40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 國外標: a.第1批12,136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13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b.第2批12,050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19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c.第3批11,993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22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d.第4批11,713件:收到信用狀之次日起39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2-23565307、傳真886-2-23976874,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9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