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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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標單發售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1,2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銀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並具有製造或供應或承做類似本案招標標的能力及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資格文件如下:1.投標廠商聲明書。2.營業稅繳稅證明。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4.具有製造或供應或承做類似本案招標標的能力之證明文件(5)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文件。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來源地區: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或臺紐經濟合作協定 (ANZTEC) 會員國製造之產品。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或紐西蘭廠商所供應產品之原產地為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或非紐西蘭者,視同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或非紐西蘭廠商,均不得參與投標。
【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理招標
【履約期限】:
1.技術協調會議完成期限:立約商應於簽約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技術協調會議。
2.廠驗通知期限: 立約商應於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間內通知中央氣象局契約財物已完成製造及通知中央氣象局見證廠驗並提供相關製造完成證明文件。
3.交貨期限:中央氣象局最遲將於2019年6月1日前通知立約商交貨。
4.安裝、駐場測試期限:立約商應於中央氣象局通知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完成契約財物之安裝及依據「招標規範」第7.3.2節規定完成駐場測試。
5.保固期內瑕疵改正期限:保固期間內,立約商應於收到中央氣象局故障或損壞通知後24小時內提供線上支援服務。如雷達系統無法修復,立約商應於收到中央氣象局通知後30個日曆天內派員至中央氣象局修復或更換故障零件。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地址: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餘請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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