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2-108002 已決標公告

複合光纖地線及附屬器材乙批(B組)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LS Cable & System Ltd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74,443
原始預算
$ 15,400,000
底價金額
$ 9,099,109
決標折數
99.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灣電力公司保留於交貨或裝運期限屆滿前,按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數量20%以內之權利,增購部分之各項契約數量可互相流用,但所有增購數量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契約價金總額20%,餘詳採購說明第11條規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0元
系統使用費 60元
文件代收費 30元
總計 69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1,2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7 15:00
開標時間 109/01/07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154,000元整 (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及依法納稅且為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採購說明第3條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產品來源地區】: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所供應產品之原產地為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者,視同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 【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招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履約期限】: 國內標之交貨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內1批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台灣電力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汐止倉庫)。不允許分批交貨。 國外標之裝運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內1批裝運。不允許分批裝運。 【預算及採購金額】: 本次採購DDP條件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分別為NT$15,400,000、NT$18,480,000. 全案採購DDP條件採購金額NT$98,616,000(含已決標部分). 投標廠商請注意: 本案為GF2-108002-2(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2-108002)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2-108002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2-108002-3。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8年12月2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2-108002-3繳納押標金。 **本案因流標展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已製妥第108-159 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待領。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灣電力公司保留於交貨或裝運期限屆滿前,按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數量20%以內之權利,增購部分之各項契約數量可互相流用,但所有增購數量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契約價金總額20%,餘詳採購說明第11條規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0元
系統使用費
60元
文件代收費
30元
總計
69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1,2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7 15:00
開標時間
109/01/07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154,000元整 (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及依法納稅且為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採購說明第3條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產品來源地區】: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所供應產品之原產地為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者,視同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 【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招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履約期限】: 國內標之交貨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內1批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台灣電力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汐止倉庫)。不允許分批交貨。 國外標之裝運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內1批裝運。不允許分批裝運。 【預算及採購金額】: 本次採購DDP條件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分別為NT$15,400,000、NT$18,480,000. 全案採購DDP條件採購金額NT$98,616,000(含已決標部分). 投標廠商請注意: 本案為GF2-108002-2(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2-108002)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2-108002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2-108002-3。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8年12月2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2-108002-3繳納押標金。 **本案因流標展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已製妥第108-159 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待領。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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