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2-106092 已決標公告

超耐熱鋼心鋁線ZTACIR 210mm2 (24/7)及附屬配件乙批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8/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LS Cable & System Ltd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0,023,553
原始預算
$ 588,030,000
底價金額
$ 470,663,550
決標折數
67.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於契約期限屆滿前向得標廠商於契約價金總額之20%範圍內增購之權利,且各項契約單價維持不變,增購後超過契約金額但未逾契約金額120%部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之比例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18
原公告日 106/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0元
系統使用費 60元
文件代收費 30元
總計 69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1,2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11 15:00
開標時間 106/09/11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588萬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及依法納稅,且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超耐熱鋼心鋁線規範之附錄」第7.1節、「超耐熱鋼心鋁線用附屬配件之附錄」第3.1節及「施工工具規範之附錄」第6.1節之規定。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產品來源地區】: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 【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其他】: 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招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履約期限】: 第1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2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24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3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30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4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36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5批次(含)以後之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數量及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文通知,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依每批次通知製交之數量分訂如下: (1)通知量60捲以下,必須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 (2)通知量60捲(含)以上,必須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1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於契約期限屆滿前向得標廠商於契約價金總額之20%範圍內增購之權利,且各項契約單價維持不變,增購後超過契約金額但未逾契約金額120%部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之比例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18
原公告日
106/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0元
系統使用費
60元
文件代收費
30元
總計
69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1,2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11 15:00
開標時間
106/09/11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金額為新臺幣588萬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及依法納稅,且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超耐熱鋼心鋁線規範之附錄」第7.1節、「超耐熱鋼心鋁線用附屬配件之附錄」第3.1節及「施工工具規範之附錄」第6.1節之規定。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產品來源地區】: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 【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其他】: 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招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履約期限】: 第1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2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24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3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30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4批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360日曆天內裝運/交貨。 第5批次(含)以後之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數量及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文通知,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期限依每批次通知製交之數量分訂如下: (1)通知量60捲以下,必須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 (2)通知量60捲(含)以上,必須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裝運(國外標)/交貨(國內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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