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99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28號中匯大廈23樓
電子郵件信箱
089128@mail.bot.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28號中匯大廈2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28號中匯大廈23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為具香港商業登記證之公司;
二、投標廠商須具備輔導香港金融管理局要求之第一批或第二批認可機構完成恢復規劃之作業經驗,並由投標廠商提出「使用單位證明」文件或「契約影本及驗收完成」文件;
三、投標廠商參與本案之專案團隊執行項目經理須具備監管合規等相關諮詢服務五年以上經驗,並於投標時提供證書影本。
四、投標廠商過去三年無信譽不良、無遭主管機關懲戒、承作案件未有負面評價等情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預算金額港幣600,000元,折合新臺幣2,319,600元(以匯率1:3.866計算)。
其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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