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90998@mail.bo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臺灣銀行不動產管理部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臺灣銀行不動產管理部營繕科)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指定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綜合營造業」之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廠商。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應至少1名具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訓練種類為屋頂作業主管之證明文件(持有該證明文件3年以上者,應另檢附近3年6小時之回訓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應指派所屬屋頂作業主管,於屋頂進行施工或維修時的現場安全監督、決定作業方法並指揮勞工、以及檢查防墜設施與器具。
2.本採購若需暫用道路請配合申請路權,並設置交通管制人員。
3.本案於開工前將召開施工協調會,廠商應配合相關單位之使用需求排定工期,請於投標前務必納入考量。
4.本案所附之圖說應就現場實際情形為主,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41條及其細則43條相關規定請求釋疑。
5.本案開放現場勘查,地點位於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和平路10號,勘查前請先聯絡臺灣銀行行員訓練所戴科長,電話(02) 2862-6595,以便安排勘查相關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