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26-AE-2-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分行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整修工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0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宣方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49,900
原始預算
$ 6,573,599
底價金額
$ 6,2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唐財興
聯絡電話 (02)2349315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不動產管理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聯絡人 唐財興
聯絡電話 (02)23493151
傳真號碼 (02)23493188
電子郵件信箱 187903@mail.bo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個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因應颱風或豪雨等天然災害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原招標公告之截標日及開標日依下列方式處理:1.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2.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如期辦理開標。 (四)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投標文件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12月15日工程企字第09500486090號函) (五)本案適用電子領標,可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六)投標廠商如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與室內裝修許可相關之工項,俟取得許可證後再行施作。 (八)投標廠商若需勘察現場,請逕洽桃園分行總務梁高襄,電話:03-3352801分機655。 (九)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唐財興
聯絡電話
(02)2349315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不動產管理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聯絡人
唐財興
聯絡電話
(02)23493151
傳真號碼
(02)23493188
電子郵件信箱
187903@mail.bo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個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因應颱風或豪雨等天然災害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原招標公告之截標日及開標日依下列方式處理:1.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2.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如期辦理開標。 (四)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投標文件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12月15日工程企字第09500486090號函) (五)本案適用電子領標,可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六)投標廠商如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與室內裝修許可相關之工項,俟取得許可證後再行施作。 (八)投標廠商若需勘察現場,請逕洽桃園分行總務梁高襄,電話:03-3352801分機655。 (九)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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