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088101@mail.bo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裝修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或室內裝修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2.機電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倘一家廠商同時具有以上二種合格證明文件者允許單獨投標,可不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投標廠商如已受本行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附加說明
一、工程標單及施工圖說倘有疑義,請洽設計單位–黃契介建築師事務所詢問,電話:02-77303458 潘先生
二、本次招標工地說明會,訂於110年1月21日上午10時辦理(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239號10樓)。
三、本工程施工處所常時設有門禁管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場勘查及破壞現況。
四、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件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以中文書寫,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須經公證或認證,格式如招標附件。
五、本工程空調、給水工程項目,得標廠商須交由冷凍空調業及自來水承裝業廠商(丙級以上)專業施工,進場施工前將該分包廠商資格送審核可後,始准進場施工(投標須知第82點)。
六、投標廠商如已受本行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投標須知第64點)。
七、投標廠商之標價倘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須知第67點)。
八、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投標須知第80點)。
九、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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