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33840@mail.bot.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灣銀行仁愛分行行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29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29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其他: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及監造分段履約(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其負責人應備具建築師資格,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 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影本)。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說明:招標文件「臺灣銀行公開徵選技術服務廠商須知」第3頁,第肆、三、(三)、1.項更正為「整體之規劃設計構想、理念及精神表現,結構用料、裝飾情形(含節能規劃、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概念)、相關設備系統說明、景觀設計等。」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簽訂技術服務契約,並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審。
2.服務實施計畫書審核通過後,廠商應於本行通知日起10日內提出受保護樹木移植及復育計畫送審,審核通過後於本行通知日起5日內向主管機關掛號申請審議;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20日內提出受保護樹木移植及復育作業圖說、預算、規範等招標文件送審。
3.服務實施計畫書審核通過後,廠商應於本行通知日起60日內完成基本設計項目交件。
4.基本設計經本行確認後,廠商應於本行通知日起30日內備妥相關資料圖樣提出申請建造執照(含都市設計審議、結構外審、室內裝修許可、廣告招牌設置許可……等配合執照取得應審查項目,仍以主管機關收件戳章為憑)。
5.建造執照取得次日起7日內完成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掛件。
6.建造執照取得次日起60日或基本設計確認後120日內完成正式圖說及預算書(含完成電信、電力、給水、消防圖審通過及其他必要之審查項目);並配合工程採購執行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監造部分:得標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03T06:39:19+08:00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133840@mail.bot.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其負責人應備具建築師資格,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 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影本)。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說明:招標文件「臺灣銀行公開徵選技術服務廠商須知」第3頁,第肆、三、(三)、1.項更正為「整體之規劃設計構想、理念及精神表現,結構用料、裝飾情形(含節能規劃、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概念)、相關設備系統說明、景觀設計等。」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簽訂技術服務契約,並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審。 2.服務實施計畫書審核通過後,廠商應於本行通知日起10日內提出受保護樹木移植及復育計畫送審,審核通過後於本行通知日起5日內向主管機關掛號申請審議;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20日內提出受保護樹木移植及復育作業圖說、預算、規範等招標文件送審。 3.服務實施計畫書審核通過後,廠商應於本行通知日起60日內完成基本設計項目交件。 4.基本設計經本行確認後,廠商應於本行通知日起30日內備妥相關資料圖樣提出申請建造執照(含都市設計審議、結構外審、室內裝修許可、廣告招牌設置許可……等配合執照取得應審查項目,仍以主管機關收件戳章為憑)。 5.建造執照取得次日起7日內完成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掛件。 6.建造執照取得次日起60日或基本設計確認後120日內完成正式圖說及預算書(含完成電信、電力、給水、消防圖審通過及其他必要之審查項目);並配合工程採購執行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監造部分:得標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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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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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仁愛分行行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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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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